有量科技:本公司接獲Energy Absolute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7 11:4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7
2.公司名稱: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7年4月17日接獲Energy Absolute(以下稱
「公開收購人」)通知,公開收購期間已於107年4月16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
間本公司股東參與應賣股份總數為14,421,137股,實際成交數量為9,698,020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
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
日)後第7個營業日(含) (即107年4月25日)以內。
(二)方法:
(1)對價支付方法: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優先以銀行匯
款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
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
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2)對價計算方式:
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現金對價新台幣80元之數
額,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
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四捨五入至「元」為
止)。
(三)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
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二、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
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
日)後第7個營業日(含) (即107年4月25日) 以內。
(二)方法:
應賣股份已撥入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203)059600-8)撥付
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三、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有量科技普通股之預定收購最高數量為9,698,020股,應賣股數
已於107年4月11日超過前述預定收購最高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最
高數量部分,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1個營業日(即107年4
月17日)。
(二)方法: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203)059600-8)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
撥帳戶。
(三)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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