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元: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2
2.公司名稱: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
6.報導內容:第2季預期營收可望季成長20%至25%
7.發生緣由:有關上述媒體報導之內容,為媒體自行估計,
有關本公司之營收均以本公司公告數字為主,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