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8
2.公司名稱:品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107/3/28董事會通過106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金額及發放方式
(1)董監酬勞:新台幣387,962元
(2)員工酬勞:新台幣2,069,135元
(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方式發放,與106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
#營收獲利增加
#動能均線獲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