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連:應證交所要求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6
2.公司名稱:訊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07/03/26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訊連攻B2C,營運將回神
7.發生緣由:
(1)該篇報導非本公司發布之新聞,且未公告於本公司之網站,請投資人審慎判斷,
以保障自身權益。
(2)本公司未公告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請投資人參考本公司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與本公司網站之公告資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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