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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3
2.公司名稱:海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7年3月23日召開董事會,擬配發民國106年度員工酬勞
及董監事酬勞各為新台幣1,873,816 元,並經107年3月22日薪資報酬委員會
審議通過,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提撥金額與106年度認列費用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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