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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傳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6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106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7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暨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

董事應選名額。

(2)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7年4月3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1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暨獨立董事提名,凡有意提案暨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4月16日17時前

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處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52號9樓,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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