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晶:澄清107年3月23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3
2.公司名稱: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
6.報導內容: ……智晶董事會尚未討論股利分派案,不過依照2016年每股純益6.02元,
每股配5元現金股利,盈餘分配率高達83%推估,法人預期去年度盈餘每股可望配發5元
以上現金。……下一條產線也已規劃建置當中。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對外界發佈相關訊息,該報導係媒體自行估計,有關本公司財
務、業務資訊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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