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椿科技: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及重大訊息,以事實發生日:107/03/22為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2
2.公司名稱:和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辦理」
107/03/22公告及重大訊息,其原事實發生日:106/03/23為誤發佈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不適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不適用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不適用
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主旨「本次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之公告及重大訊息
以事實發生日:107/03/22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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