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3/222.公司名稱:勝悅新材料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201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