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2
2.公司名稱:(重鳥)鵬億極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為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7年3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106年度度董監酬勞提撥計新台幣1,887,875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本公司106年度度員工酬勞提撥計新台幣6,607,562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上述決議數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