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3/212.公司名稱:昶和纖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關係企業纖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需求,擬貸與該公司美金50萬元,期間一年。該項額度需待纖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償還即將到期之借款後再予動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