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騰創達: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轉讓辦法」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15
2.公司名稱:建騰創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轉讓辦法」第七條
6.因應措施:本公司「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轉讓辦法」第七條條文,修訂內容
對照如下:
修訂前:
庫藏股每股轉讓價格以庫藏股買回之平均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小數點以
下捨去不計)為轉讓價格,且不得低於本轉換辦法訂定當日之收盤價格。惟在轉
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修訂後:
庫藏股每股轉讓價格以庫藏股買回之平均價格(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二位,第二
位以下捨去不計)為轉讓價格,且不得低於本轉換辦法訂定當日之收盤價格。惟
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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