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詮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5 11: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15
2.公司名稱:偉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法人認為,該公司今年營收年增率應可二位數。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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