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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13
2.公司名稱:鮮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2017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
5,617,000元、董監酬勞為新台幣2,808,000元,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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