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37款1.事實發生日:107/03/09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董事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姓名放棄認購股數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蔡易忠1,442,520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放棄認購股數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特定人可含董事及原股東)按發行價格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