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富旅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07
2.公司名稱: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一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07年3月7日決議通過發放員工酬勞新台幣2,469,441元及董監酬勞
1,138,870元,擬以現金方式發放。
(2)本案經107年3月7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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