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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00號14樓之2)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百零六年度營業報告。
(2)一百零六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百零六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一百零六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提案期間:
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期間為
107年4月21日至107年4月30日止,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2)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
錦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收〔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00號14樓
之2〕。(郵寄者以寄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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