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晶能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觀音廠處分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06 03:00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05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清償借款,擬處分閒置資產-桃園觀音廠。
(2)經參酌相關資料後,並經審慎評估,洽定交易對象為嘉聯益科技(股)公司。
(3)本公司處分桃園觀音廠案,經本公司107/03/05董事會通過,並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本處分案包括簽訂買賣契約、相關文件等各項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雙方已初步達成共識,尚有部分細節事項待討論,故擬訂
於107年3月7日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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