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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方電子:澄清媒體報導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05

2.公司名稱: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

6.報導內容:戴爾青睞,達方今年EPS上看3元

7.發生緣由:

報導中刊載之客戶、EPS均為媒體自行臆測及推論。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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