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方電子:澄清媒體報導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05
2.公司名稱: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
6.報導內容:戴爾青睞,達方今年EPS上看3元
7.發生緣由:
報導中刊載之客戶、EPS均為媒體自行臆測及推論。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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