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寶科技:(補充說明)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營業讓與方式讓售可攜式影像事業群主要部分之營業與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28
2.公司名稱: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集團未來聚焦核心事業之戰略方向,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07年2月28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讓售可攜式影像事業群主要部分之營業(相機模組事業)與資產予立景
創新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出售之標的為可攜式影像事業群主要部分之營業(相機模組事業)與資產,包括
存貨、機器設備、員工團隊、技術及智慧財產權、客戶供應商關係以及產品保證責任。
本交易之對價暫定為現金三億六千萬美元,加上取得對立景創新百分之十股權之權利,
惟實際金額將依營業讓與基準日當天實際帳面價值做調整。
本公司發佈新聞稿如下:
光寶科技營業讓與相機模組事業部門
光寶科技(2301)今舉行臨時董事會,通過以營業讓與方式將相機模組事業部轉讓予立景
創新有限公司。所讓與之業務為相機模組事業部之營業與資產,包括存貨、機器設備、
員工團隊、技術及智慧財產權、客戶供應商關係以及產品保證責任。本交易之對價暫定
為現金三億六千萬美元,加上取得對立景創新股票百分之十股權之權利。
光寶相機模組事業成立十五年來,產品主要應用於手機、平板及筆記本電腦,客戶遍及
歐、美、亞洲,為全球行動裝置品牌客戶的主要供應商。有鑒於全球市場行動裝置需求
興盛、成長迅速,光寶經過評估,透過此交易可提供相機模組事業進一步發展之資源。
展望未來,光寶集團持續聚焦新事業發展,朝雲端運算、LED元件與戶外/汽車照明、車
用電子、智慧醫療與工業自動化等領域轉型;同時強化核心技術和營運競爭力,發展更
具效率的營運及獲利模式,進而提升股東、客戶與員工長期利益。
此營業讓與之交割將視各地主管機關核准進度預計得在 2018年第2季完成。經本公司判
斷該交易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本公司嗣實際交易完成時,將依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公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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