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嘉光電:更正股利分派情形(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適用)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誤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27
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誤植股利分派情形(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適用)之盈餘分配之現
金股利(元/股)
更正前內容: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
更正後內容: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
6.因應措施:更新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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