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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有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6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26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6,451元

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1,645,079元

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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