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世: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2-13 17:00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中華路六段335號(本公司5樓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4.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訂案。
5.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案。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6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4.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5.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6.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7.全面改選董事案。
8.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3/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本公司訂於107年3月3日起至107年3月12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
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
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暐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新竹市中華路六段335號 電話:03-5181918】。
二、受理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二)本次股東常會應選9名董事(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股東如欲於本次
股東常會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訂於107年3月3日起
至107年3月12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
,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
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
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前述應檢附資料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具體要求,詳如下:
董事 證明文件及具體要求
(請詳述,如:畢業證書正本、副本或影本等)
(1)學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壹份
(2)經歷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提供在職證明書影本壹份或離職證明書
影本壹份
(3)當選後願任董事 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正本壹份
承諾書 A.法人當選:(第27條第1項)
檢附該「法人」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正本。
B.法人代表人當選:(第27條第2項)
檢附該「法人代表人」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
正本。
(4)無公司法第30條 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正本壹份
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A.法人當選:(第27條第1項)
檢附該「法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
書正本。
B.法人代表人當選:(第27條第2項)
1.檢附該「法人代表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
之聲明書正本。
2.檢附該「法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
書,及指派被提名之「法人代表人」之證明文件
(係指指派書)。
(5)被提名人為法人 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
股東或其代表人者 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該法人股東登記 股份數額證明文件,下列其中任一項均可:
基本資料及持有之 1.股務單位開立、
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2.自行提示證券存摺、
3.集保公司所產製的餘額資料證明。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被提名人之身分證影印本(非居住者以護照為之)
獨立董事 證明文件及具體要求
(請詳述,如:畢業證書正本、副本或影本等)
(1)學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壹份
(2)經歷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提供在職證明書影本壹份或離職證明書
影本壹份。
(3)當選後願任 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正本壹份
獨立董事承諾書
(4)無公司法第30條 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正本壹份
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5)獨立董事專業資格 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
持股與兼職限制、 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
獨立性之相關 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提供國家考試及格證書
證明文件 影本壹份)
2.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
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之聲明書正本
壹份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被提名人之身分證影印本(非居住者以護照為之)
(三)本公司受理股東提名之審查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四)董事、獨立董事受理提名期限結束後,將依法另提請董事會審查被提名董事
、獨立董事之相關作業。
(五)受理股東候選人提名處所:暐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新竹市中華路六段335號 電話:03-518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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