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豐科技: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 107/02/12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7年2月9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
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自107/2/12~107/3/14下午三點三十分整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股東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
竹科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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