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2/072.公司名稱: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07/02/06發生之地震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及子公司花蓮地區建築物及興建中建築物等資產及財務均無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