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昕國際: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02
2.公司名稱: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9
6.報導內容:上櫃建商亞昕國際前進馬來西亞馬六甲推出3萬坪基地大型開發案
「亞昕喜來城」......。
7.發生緣由:上述報載內容係屬媒體自行採集報導,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營運發展及財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為主。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