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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億光電子:澄清關於經濟日報對本公司的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1/31

2.公司名稱: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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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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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報導內容:億光衝4元,攻車用紅外線

...預期今年全年獲利可望回升到2016年水準,每股純益挑戰4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該報導為媒體推估,本公司並無編製財測,請投資人以本公司公告作為投資依據,

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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