撼訊科技:澄清週刊報導有關撼訊EPS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1/29
2.公司名稱:撼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萬寶週刊
6.報導內容:萬寶週刊1265期報導撼訊小股本只有三億...由於挖礦帶動顯示卡
的需求,很難估算,暫訂2018年EPS 12元。
7.發生緣由:有關撼訊2018年EPS 12元 之報導,係週刊評估之結果,本公司並
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且本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
,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僅此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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