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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23
2.公司名稱:建暐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乙案
業經金管會於104年8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181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鑒於近期股價波動較大,為避免損及股東權益,故擬向主管機關
申請撤銷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不足部分將以
自有資金或銀行融資支應之。
8.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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