鈊象電子:澄清107年01月26日工商時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1/26
2.公司名稱: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遊戲股王鈊象(3293)第1季展望樂觀,營收將有望較
前一季略增,每股盈餘上看3.04元...鈊象今年有機會寫下連續三年賺逾一個股本
的佳績。」
「在毛利率的部分,法人指出,因鈊象旗下低毛利率機台占比提升,
預期毛利率為86%,恐略低於公司財測的87%。業外損益部分,因2017年底新台
幣匯率急升,預期匯損金額將會超出原先預期。法人認為,在營收表現亮眼、但
是毛利率以及業外匯損略微不如預期的情況下,預估鈊象2017第4季每股盈餘為
2.97元,將有望略優於財測的2.73元。」
「法人預估,雖然商用機台部分出貨已經提前移至2017年12月,但第1季營運展望
仍樂觀,營收將有望較前一季增加至8億元,單季每股盈餘上看3.04元。」
7.發生緣由:
(1)有關上述報導本公司2017年第4季獲利估計,依本公司公佈之財務預測,預期
為每股盈餘2.73元,上述第4季每股盈餘為2.97元之獲利報導係屬法人自行推估,
實際獲利情形,需待財務報表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及會計師查核簽證,敬請投資人
參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2)有關上述報導本公司2018年第1季獲利估計,係屬法人自行推估,本公司並未
提供2018年全年度之財務預測,且亦未對外公開揭露2018年度財務預測資訊,實
際營收與獲利情形,敬請投資人參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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