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光學:澄清1101期今周刊報導有關本公司獲利之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1/25
2.公司名稱:精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
6.報導內容:[標題]”藥證收割”獲利時代來臨,15檔生技明日之星出列
首先,生技股王精華是醫材股中,隱形眼鏡族群的獲利王,....法人預估,精華一七年
每股稅後純益(EPS)三十二元,一八年上看四十元,....。
7.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來電要求說明上述事件。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發佈106年度第四季財務報告及107年度任何預測性財務相關數據
,該周刊所載資料係該媒體引用法人自行推測之資訊。本公司財務資訊,除每月及每季
依法在期限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外,其餘預測性財務資訊依規定免對外公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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