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1/242.公司名稱: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銷售「華固敦品」案期間對單一對象之交易總金額不超過10億元以上時,全權處理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