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固建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1/24

2.公司名稱: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銷售「華固敦品」案期間對單一對象之交易

總金額不超過10億元以上時,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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