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佳凌:應證交所要求澄清經濟日報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1/24

2.公司名稱:佳凌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

6.報導內容:

(1)佳凌今年營收 看增10%。

(2)該文中提及「各國將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納入法規、無人駕駛成為趨勢,

車載鏡頭需求爆發,光學鏡頭廠佳凌(4976)車載鏡頭訂單滿手,佳凌估計,今年來

...目標今年總營收年增率挑戰一成。....市場預期,....本季營收季增上看兩至三成

,寫下歷史同期最佳表現。」

7.發生緣由:上述報導內容係屬法人及媒體自行推估,謹此澄清。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每月營收及財務報表等財務資料皆依相關規定公告,

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2)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