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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7/01/09

2.公司名稱:大同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市場派…,發動臨時股東會,全面改選,……因為林董事長

遭檢察官假扣押,應自動解任。發動臨股會,是保障本身利益。」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本公司特此聲明:

1.林董事長個人股票之假扣押,僅屬保全程序,並非喪失其所有權,

亦即並無市場派向媒體所述之所謂「自動解任」之問題。另林董事長已上訴最高法院

,爭取其清白與個人權益。 籲請市場派應謹言慎行,切莫繼續誤導投資大眾、

破壞資本市場秩序。

2.市場派藉林董事長個人事項,竟揚言召開臨時股東會,提前二年餘,全面改選

甫於去年五月間屆期全面改選之全體董事!?渠之主張實屬傷害全體股東權益之舉,

更恐影響公司正常穩定經營,居心叵測?!亦欠缺正當性!

相信主管機關本於維護全體股東權益與公司正常運作之依法行政,亦不會准許

破壞秩序者之不當濫權企圖自行召集股東會之聲請。

3.因市場派該等言論,導致股價波動甚或讓有心人士藉機入市炒作,恐有損公司、

股東權益及善意投資人,陳請相關主管機關應維持股市正常交易與公司之正常穩定

經營,以保護所有股東與廣大投資人。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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