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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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1/05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03/01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劍潭青年活動中心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教學大樓3樓325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略。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略。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海外投資資產取得案。
2、私募金額討論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本公司獨立董事補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不適用。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1/3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3/0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2)本次股東臨時會應補選1名獨立董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臨時會提出獨立
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訂於民國106年1月22日起至106年1月31日止每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
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受理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
、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
文件。前述應檢附資料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具體要求請詳附件 。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名之審查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4)獨立董事受理提名期限結束後,將依法另提請董事會審查被提名獨立董事之
相關作業。
(5)受理股東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處所:南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處﹝地址: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一段188號8樓 電話:02-2826-2886﹞。
(6)本案於董事會通過後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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