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罩:本公司董會決議辦理註銷庫藏股並訂定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23
2.減資緣由: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公司買回股份目的係為維護股東權益者,應於實際買回本公司股
份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銷除股份減少資本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0,000,000股
5.減資比率:3.8%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527,136,11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252,713,611股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於10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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