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矽:公告本公司申請之債權債務協商案,業獲債權銀行依多數決同意通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7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29
2.債權銀行名稱:大眾商業銀行等十一家銀行
3.發生緣由:
本公司申請之債權債務協商案業於106年09月13日獲經濟部工業局
「工知字第10600864570號函」通過,並函予本公司最大債權銀行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債權債務協商會議。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
(1)本公司接獲大眾商業銀行通知:本公司申請之債權債務協商案,相關債權債務
協商會議結論業獲多數債權銀行書面同意。
(2)主要會議結論為:全體金融機構之借款到期日展延一年(至少展延至107年底)。
5.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繼續處理後續事宜。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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