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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2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福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GPI Co. (SAMOA), Ltd.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772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母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9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3.8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因應母公司取得美國Katun Holdings, L.P.之全部已發行權益單位案,
子公司GPI Co. (SAMOA) LTD.預計資金貸與母公司上限金額新台幣240,000,000元
(或等值美金),後續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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