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銀:本行說明金管會裁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20
2.公司名稱: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金管會開罰高雄銀400萬元
7.發生緣由:本行行員偽冒開戶、偽冒貸款及超收費用案,經金管會發布裁罰案,
核有內部控制制度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之缺失,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
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命令該行解除該
行員職務。
8.因應措施:本行已解除該行員職務,懲處內部相關人員且已採取改善內控措施並
加強落實,另亦採取法律保全及追償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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