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11/222.公司名稱: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11/22上午11:48分重大訊息為承辦人員誤送,特此更正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