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肥咖條款來了〉CRS出爐 金融機構首次申報延至2020年6月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11-16 20:59
因應全球反避稅的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財政部今 (16) 日發布外界稱為「台版肥咖條款」的 CRS「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拍板定案的版本與預告版本主要差異包括:一、申報期限改為 2020 年 6 月;二、實體帳戶審查期限延後一年至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淨值審查;三、高資產審查程序也可用在低資產帳戶審查。
原本預告草案訂定,申報金融機構在每年 5 月 31 日須向國稅局申報應申報帳戶相關資訊,首次申報日期為 2020 年 5 月 31 日。但由於外界認為我國所得稅申報期間也同為 5 月,鑑於資訊流量可能過大因此決議延後,改在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金融機構需進行首次申報。
而實體帳戶部分,原本草案期限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但為順應國際規定步調,改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淨值審查。
至於淨值審查部分,原本高資產與較低資產的審查程序略有不同,但依據財政部今日公布的作業辦法,既有帳戶及新帳戶的劃分時點為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申報金融機構應自 2019 年起進行盡職審查,2019 年底前完成高資產帳戶審查,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較低資產帳戶,及實體帳戶審查,首次申報期限為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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