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公司名稱: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度第3季合併營業收入淨額自結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為
會計師調整部份子公司間交易18,060仟元及合併營收換算匯差361仟元所致。
8.因應措施:重新修正本公司104年9、10月份之營業額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104年9月及104年度第3季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分別為
501,105仟元及4,571,333仟元,更正後分別為519,526仟元及4,589,754仟元。
104年10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為5,015,420仟元更正後為5,033,841仟元。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