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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1/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4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4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本案經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
後,視市場變動狀況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由本公司
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採公開
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增資發行新股之8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
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子公司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
增資相關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
資本市場籌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
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有所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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