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6/11/06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於106年11月6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42402號函核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