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大戶恐列黑名單無法停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03 10:27
桃園市近 10 年公有停車場、路邊停車格欠繳費用,高達 9 千多萬元,交通局準備制訂自治條例,將欠繳前二十大戶移送行政執行署催收,欠費大戶的車輛,將無法進場停車。(李明朝報導)
使用者付費是共識,桃園市有部分車主,車輛停放在公有停車場或者停車格後,積欠停車費,桃園市議會黃敬平議員表示,從 97 年到今年 9 月為止,停車費逾期沒有繳交件數共計 111 萬多筆,欠繳金額有 9 千 4 百多萬元,但行政程序法的追討期只有 5 年,「欠費大戶」前十名,總計欠 115 萬元。
有關未繳停車費案件,桃園市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目前積欠停車費最多是近 20 萬元左右,同時,6 都是在 5 年追繳期到期前,才會移送執行署來執行,交通局將擬訂自治條例,在每一季統計欠費前 20 大戶移送執行,同時積欠公有停車費的大戶,當車輛想要停放在有車牌辨識系統的公有停車場,將無法進入停車。
至於路邊停車格設計,沒有辦法對車主限制,交通局還在另擬其他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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