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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遠雄建設:說明本公司董事裁准交保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0/31

2.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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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趙藤雄經臺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5.5億元交保,現已完成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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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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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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