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華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10/31
2.發行股數:普通股6,0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價格:每股實際發行價格俟訂價後另行公告。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9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增資發
行新股之75%,計4,500,000股,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
股比例認購,即每仟股認購149.4663801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
計6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購辦理拼湊,
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與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
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11/21。
13.最後過戶日:106/11/1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11/1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11/21。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自106/11/22起至106/12/22止。
(2)特定人:自106/12/25起至106/12/26止。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6年10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890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6年11月16日(星期四)16:30前
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44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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