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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06/10/05 2.公司名稱:幃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東春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公司股權已達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權之標準,前開股東春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本公司將其應行申報事項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取代報紙公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幃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23,612,726股 二、取得人資料: (一)取得人:春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因係初次取得,故不適用。 (三)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因係初次取得,故不適用。 (四)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9,470,440股。 (五)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5.75%。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本次申報前最近六個月內,於2017年9月20日,因配發股票股利方式取446,440股,並於2017年9月30日,經由以現金增資(股東以股作價)方式取得幃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7,863,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因係初次取得,故不適用。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資金來源明細: 以現金增資(股東以股作價)方式取得幃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7,863,000股,共計新台幣148,217,550元。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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