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逸達: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

2.報導日期:106/09/28

3.報導內容:「”…”力拚2018年取得歐美藥證…未來TRPHARM將支付逸達銷售里程金


及「相當高」比例的銷售毛利分潤。」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授權TRPharm於土耳其及中東市場

經銷前列腺癌藥,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