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逸達: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09-30 00:00第三十四條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2.報導日期:106/09/283.報導內容:「”…”力拚2018年取得歐美藥證…未來TRPHARM將支付逸達銷售里程金及「相當高」比例的銷售毛利分潤。」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授權TRPharm於土耳其及中東市場經銷前列腺癌藥,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內容。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大魯閣: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大魯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一篇科誠:科誠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