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5
2.報導日期:106/09/26
3.報導內容:
「”…”逸達則將在年底前轉上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尚未對外發布興櫃轉上櫃時程,有關公司營運狀況及申請上櫃進度,
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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